从2016年5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面实施“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医学部只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再开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目前使用的增值税发票分为两种,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具增值税发票流程:

 

特别提示:

v  1、在开票之前请务必与对方单位确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v  2、每月开发票时间:

月初前三个工作日、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报税,无法开票,其余工作时间均可开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按值班时间安排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