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发布的《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要求“个人自行进行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因此,医学部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员,请自行据实申报。具体说明如下:

一、自行申报人员:2017年度所得超过12万元的人员

二、自行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

三、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见下方附件)

1.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进入“北京地税”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方式申报。

2.通过电脑下载安装“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自然人版)”软件申报。

四、申报准备工作

为配合老师们做好此次申报工作,计财处将分部门、分学院组织多次申报说明会。同时,根据申报流程制作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操作流程图解》指导手册。

申报说明会安排如下:

 

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单位

3.月7日下午1:30

逸夫楼114

机关、后勤、产业

3月12日下午1:30

逸夫楼309

基础医学院

3月13日下午1:30

逸夫楼309

药学院

3月14日下午1:30

逸夫楼508

公卫学院

3月14日下午3:00

逸夫楼508

护理学院、公教部

3月27日、28

待定(另行通知)

视老师们申报情况而定,将组织现场指导报税

 

          如果有申报操作方面的问题,可拨打计财处电话:82801308/82802309,也可拨打税务咨询电话:82012366(先拨0,再拨2)。

  附件:《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操作流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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